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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6-08-11 16:29:57    阅读:316

为进一步强化中心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防范外网运行带来的数据安全风险,拟将现有协同办公系统由外网云服务器迁移至中心本地机房自有服务器部署运行。现诚邀具备相应资质、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鄂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务办公系统改造升级服务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万元

最高限价:3.1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为鄂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务办公系统改造升级服务,拟将现有协同办公系统由外网云服务器迁移至中心本地机房自有服务器部署运行。主要包含协同办公核心模块搭建、办公流程定制优化、分级权限体系配置、电子签章部署、公文全流程线上流转、内部通知公告、人事行政管理、资产台账管理、办公数据统计分析、系统调试部署、上线适配、全员操作培训等内容,适配疾控机构政务办公、线上履职、内部精细化管理工作需求,全面兼容单位现有内网运行环境,保障系统安全合规、稳定高效运行。本项目具体技术参数、功能标准、交付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用户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落实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三、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时间: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8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

地点:鄂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办公室(鄂州市古城路86号)

方式: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联系采购联系人获取磋商文件

采购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5090993520

四、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6年8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鄂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会议室

  单位地址:湖北省鄂州市古城路86号 | 办公电话:027-60858323 | 预防接种咨询:027-60858213 | 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咨询 027-60858012 | 艾滋病防治咨询 027-60858030 | 血吸虫病防治咨询 027-60858220 | 结核病防治咨询 027-60858309

传染病疫情报告值班电话:0711-3380120 | 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举报电话:027-6085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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